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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积分落户4月13日启动,附积分对照表算一算你过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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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8 11:2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北京2023年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将于4月13日早8时正式启动,申报期限为30个自然日,申请人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填写申报信息。
7月10日起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年度落户人员信息。



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分五个阶段,年度积分落户主体工作共计96个自然日2023年北京积分落户规模为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
文中附积分落户积分对照表及积分落户各指标计分规则,快来算一算你过线了吗?
申报工作分五个阶段
据介绍,本年度5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为:
申报阶段(4月13日8时至5月12日20时,共计30个自然日);
部门审核结果汇总阶段(5月13日至6月1日,共计20个自然日);
审核结果查询阶段(6月2日8时至6月9日20时,共计8个自然日);
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阶段(6月10日至7月9日,共计30个自然日);
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7月10日起,公示8个自然日,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办理落户手续)。
年度积分落户主体工作共计96个自然日。2023年北京积分落户规模为6000人,并实行同分同落。



北京积分落户积分对照表积分落户各指标计分规则
北京积分落户积分对照表:



北京积分落户各指标计分规则:
主要按9大积分指标分别进行测算。具体为:北京积分落户总积分=“合法稳定就业”指标积分+“合法稳定住所”指标积分+“教育背景”指标积分+“职住创业”指标积分+“创新创业”指标积分+“纳税”指标积分+“年龄”指标积分+“荣誉表彰”指标积分+“守法记录”指标积分。
指标一:合法稳定就业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累计月数)【】(月)++++++++++++所填写的累计月数/12×3分=本项指标积分
*说明: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的累计月数,不包括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中的补缴月数。
指标二:合法稳定住所



在自有产权住所连续居住月数【 】(月)++++++++++++ 所填写的居住月数/12×1分=本项指标积分
2020年8月及以后在合法租赁住所连续居住月数【 】(月))++++++++++++ 所填写的累计月数/12×0.5分=本项指标积分
2020年8月及以后在单位宿舍连续居住月数【 】(月))++++++++++++ 所填写的累计月数/12×0.5分=本项指标积分
*说明: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度12月31日,同一时间只能选取自有住所、单位宿舍或租赁住所之一积分,不累计;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2020年7月(含)以前在租赁住所、单位宿舍的连续居住年限,无需填报,系统将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
指标三:教育背景



1、最高学历(学位)层次【 】不满足或不以教育背景指标积分)++++++++++++ 0分=本项指标积分
大学专科(含高职)++++++++++++ 10.5分=本项指标积分
只取得大学本科学历++++++++++++ 10.5分=本项指标积分
只取得学士学位++++++++++++ 10.5分=本项指标积分
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15分=本项指标积分
只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 15分=本项指标积分
只取得硕士学位++++++++++++ 15分=本项指标积分
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 26分=本项指标积分
只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 26分=本项指标积分
只取得博士学位++++++++++++ 26分=本项指标积分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37分=本项指标积分
2、取得学历(学位)期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累计月数)【 】(月)++++++++++++ 所填写的累计月数/12×0.5分=本项指标积分
*说明: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指标四:职住区域



1、不以职住区域指标积分或不满足相关职住区域积分条件+++++++++++ 0分=本项指标积分
2、在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且工作【 】++++++++++++ 每满1年加3分=本项指标积分(最高加12分)
3、在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 】++++++++++++ 每满1年加2分=本项指标积分(最高加12分)
*说明:自2018年1月1日起,上述情况累计12个月按满1年积分,不足12个月不积分,最高加12分。
指标五:创新创业



1、不满足或不以创新创业指标积分++++++++++++ 0分=本项指标积分
2、在科技、文化领域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市级奖项【积12分/积11分/积10分/积9分/积8分/积6分/积5分/积4分/积2分】++++++++++++ 所选择积分=本项指标积分
3、在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市级奖项【积12分/积10分/积9分/积8分/积6分/积4分/积3分/积2分/积1分】++++++++++++ 所选择积分=本项指标积分
4、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持股且申请人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一个自然年度,且当年持股比例不低于10%。申请人所在企业近3年累计获得【4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含)~ 4000万元/500万元(含)~ 2000万元】股权类现金融资。++++++++++++ 4000万元(含)以上加6分=本项指标积分/2000万元(含)~ 4000万元加4分/500万元(含)~ 2000万元加2分=本项指标积分
指标六:纳税



1、近三年连续纳税
①不满足或不以纳税指标积分++++++++++++ 0分=本项指标积分
②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在10万元及以上【1年/2年/3年】++++++++++++ 1年加2分/2年加4分/3年加6分=本项指标积分(最高加6分)
2、自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前连续5个自然年度内,涉税违法行为记录次数【0/1/2/3/4/5/6/7/8/9/10】++++++++++++ 1次减12分=本项指标积分(负积分)
指标七:年龄



1、不超过45周岁++++++++++++ 20分=本项指标积分
2、45周岁以上不超过46周岁++++++++++++ 16分=本项指标积分
3、46周岁以上不超过47周岁++++++++++++ 12分=本项指标积分
4、47周岁以上不超过48周岁++++++++++++ 8分=本项指标积分
5、48周岁以上不超过49周岁++++++++++++ 4分=本项指标积分
6、49周岁以上++++++++++++ 0分=本项指标积分
*说明:以个人身份证记录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度1月1日。
指标八:荣誉表彰



1、不满足或不以荣誉表彰指标积分++++++++++++ 0分=本项指标积分
2、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 20分=本项指标积分
3、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 20分=本项指标积分
4、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 20分=本项指标积分
指标九:守法记录



近五年,行政拘留处罚次数【0/1/2/3/4/5/6/7/8/9/10】++++++++++++ 1次减30分=本项指标积分
*说明:请填写自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前连续5个自然年度内,申请人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次数。
2023年度北京积分落户申报工作正式开启之前,大家可根据自身情况使用模拟打分器或按照各指标积分规则自行测算个人分值。可以搜索一些“北京积分落户计算器”,测算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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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8 11: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提交,110.26分,希望能够过[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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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4-28 11: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成功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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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4-28 11:2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可以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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