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分权共有 (Tenancy in Common) 应该注意什么?
分权共有 (Tenancy in Common) 常用于朋友、合伙人、非直系亲属、二婚的夫妻或者未婚的情侣关系中。
Tenancy in Common的特点则是每一方都可持有不同份额,以买房金流来源相对应。比如A、B、C三人选择分权共有的形式分别出资40%,30%和30%买房,那么A、B、C三人所拥有的产权分别为40%,30%和30%。如果其中一方死亡,该所有人的房产并不会移交给其他产权人,并且死亡方在生前可以立遗嘱选择自己所拥有部分的财产继承归属,但是没有权利卖其他产权人的财产。
二婚夫妻在英国联名买房应该选择分权共有 (Tenancy in Common) 还是联权共有 (Joint Tenancy) 呢?
根据每个家庭不同的情况,有些二婚夫妻选择联权共有 (Joint Tenancy),有些会选择分权共有 (Tenancy in Common) 的方式。
但分权共有 (Tenancy in Common) 的方式,对于原本就有子再婚夫妻来说很常见。
因为采用分权共有 (Tenancy in Common) 的双方都有权指定继承人。特别是一些不打算不再生小孩的二婚夫妻,他们可能会更希望将自己财产的份额,可以分别继承给各自原有的孩子。而分权共有的方式正好可以满足再婚夫妇的这项诉求。
分权共有 (Tenancy in Common) 的好处是,它可以使物业所有人们拥有财产的更加清晰的份额,并且可以让他们在离世后将其财产留给他们指定的受益人。
总的来说,无论是“联权共有 (Joint Tenancy) ” 或 “分权共有 (Tenancy in Common) ”,它们都各有各的优点和缺点。需要根据购房者自身的情况而定。
在了解英国共同买房的所有权形式后,相信您已经对这两种形式有所了解。在这里海瑞万仕 (IREIS) 想借此提醒投资者们,房产投资需做好全面市场考察和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希望投资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判断,以免陷入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