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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能不能抵押给个人?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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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3 21: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最近几年金融行业的不断成熟,房产抵押贷款已经被很多人接受和认可。毕竟房产作为优质资产,在银行做抵押贷款有利息低,时间长,额度高,还款方式灵活的众多有点。

但是银行贷款会有很多要求,尤其对征信要求非常高。所以有些征信或者其他资质不好的朋友很难从银行申请下来贷款。有些人会选择把房产作为抵押物,从私人手中借钱,暂且不说利息有点高。
这样操作到底违不违法,又能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呢?
案例描述:
我需要为同车乘客的死亡支付50万元,因为我的朋友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开车。现在还欠20万,被拘留。现在准备把亲戚的房产证抵押给死者家属,采取公证的方式在一定时间内还清房产证,然后拿回房产证。
不知道这种方法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会不会给房产证所有者带来什么不良影响?


律师的回答:
首先,这种情况不仅需要房地产抵押公证,还需要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公证不等于房地产抵押登记。债权人要想实现优先受偿,只有房产公证可能会造成很多麻烦。
第二,只有房地产抵押登记才能产生房地产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只有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先将房地产折价或者先支付拍卖或者变卖房地产的价款。房地产抵押公证仅证明房地产抵押合同成立,不能证明抵押合同已经生效。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不能以该不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不动产的价格优先受偿。
律师补充道:
房地产抵押公证和登记知识;
1.根据《法规公证法》,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的申请,证明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
2.根据担保,法规,按揭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法》第34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并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规担保书》以拍卖或者变卖财产的价格折价或者优先受偿。以城市房地产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房地产抵押公证主要是证明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的行为和房地产抵押合同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不具有成立房地产抵押合同的效力。但是,房地产抵押登记的重点是确认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确认房地产的优先受偿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2条和第41条分别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无固定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由土地管理部门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二)以城市房地产或乡(镇)、村企业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
(三)森林抵押,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对抵押物进行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律师概要:
房产可以抵押。但必须有抵押合同,或者贷款合同中必须有抵押条款;然后你还要去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需要相互取得有效身份证。抵押人还需要拿到房产证。如果这里有什么不完善的地方,他也会把应该补充的信息告诉房产局
房地产抵押是指产权人以房契为抵押,取得贷款按期支付利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人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收取利息,无权使用和管理房屋。等贷款还清了,业主的房贷也就到头了。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从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房产证个人抵押(期房抵押):
(1)购房预售合同;
(2)与银行签订购房贷款合同;
(3)购房预付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
(4)夫妻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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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坐沙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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